神童之名,他当之无愧。只是,他是否有想过,惊才绝艳的他,是会遭天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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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我是不应该讲出来的,比如人的生死。
还记得当年玄色对我说过,命理是一种无法解说的东西。无论你看到与否,命理都会左右着你的一生,哪怕你再神通广大,也不能避免。即便你知晓了一个人的将来,仍改变不了他的命数。你唯一能做到的,只有延迟。
可是延迟又有什么用呢,结局终归是会到来的。
当然,如此洒脱的话也只有当初无牵无挂的我才说得出来罢了。
凌宸是我的牵挂,我惟愿他长安百年。
突然的不告而别并非我希望的,可眼睁睁看着凌宸日益病重的身体,我便再不敢靠近他。我知道,这都是因为我。他的结局本是不该来得如此早的,若非我这个外来者横插一脚,他又怎会遭受无故的病痛。
早知道会这样,我就不随他回凌家了。
悄悄逃走的我身上除了一个画箱,别无它物。即使易容过后,我显得不再那么引人注目,但有些与生俱来的东西却是如何易容都遮掩不掉的。不过没关系,遮不住就舍弃好了。
那半年里,我为求生计,在街头卖过画,上青楼写过春宫,为大富人家设计过图纸……只有一身画功的我,靠着画画这项技能养活了自己。虽说我饿了可以具象出食物,穷了可以具象出钱财,不过以自己的汗水换来的东西总归是比前者要可贵得多的。
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我可以凭一双手,掌握住自己的命运。
环境造就性格,我适应了市井,与此同时,市井也改变了我。
离开凌家已有半年,我从路人那里打听得知,凌家小公子在东境国的神医的调养下,身体已然大好。这个消息终于令我放下了心头的一块大石,果然,只要我不再出现在凌宸的生活中,他的命理轨迹就不会偏离。
找书店老板讨来今日的工钱后,我晃悠着往城郊行去。在那里有我租下的一座小院,破是破烂了点,遮风挡雨还是足够的,至少有个睡觉的地方不是。
推开掉了半截的篱笆,我一边低咒一声“我靠”,一边动作熟练地将地上的半块篱笆捡起,装回门框上。再加上脸上一张普通得略显难看的人皮面具,我俨然一副小市民样儿,并且还是个男的。
嘛,都说兰陵国的民风不太开放,我女扮男装也是情理之中撒。
提着半只烧鸡,我推开房门进到本该是铺满一地皱巴巴的宣纸的客厅,不想入眼竟是一室的焕然一新,就连那不管老子怎么刷都刷不干净的墙角都亮铮铮的险些闪瞎了我的眼。望着整洁得诡异的房子,我呆了不止一下。
次奥,田螺姑娘现身吗?可是我记得我昨夜把炒田螺都吃光了啊魂淡!
这时,内屋忽然传来一阵响动。